| 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于2011年9月1日施行以来,邹平县地税局以“五个一”为载体,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新税法,落实新政策。
一是开展一次调查摸底。对全县个人所得税税源进行调查摸底,坚持收入服从政策原则,做好调减有关纳税人税额的工作,使惠民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实处。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,邹平县将有43921名纳税人享受到新政策的优惠,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减至约3500人。二是组织一次政策培训。充分利用县局师资力量,集中组织全县税务人员开展新个人所得税法学习培训会议,加强了对一线及征收服务厅工作人员的培训,同时做好纳税申报系统和个税扣缴软件的升级、延时申报工作,确保新政策平稳实施。三是发布一条公告。通过县电视台、《今日邹平》编辑部等宣传媒体以及手机短信、地税网站、地税QQ群等发布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实施,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,把个税改革“惠民、利民、为民”的目的宣传到位。四是发放一本宣传手册,编制《新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手册》,采取问答形式,通过新旧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、列举新旧税法差异及典型案例计算方法宣传新税法,并及时发放到纳税人手中。五是开展一次纳税辅导。针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代扣代缴单位,组织业务骨干上门辅导,使企业财务人员明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申报时限,并督促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做好个人所得税缴纳及代扣代缴工作,确保税款按时、足额解缴入库。
(文章来源:邹平县地税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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